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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九九八年龙翔大事记

  1998年元月23日,上饶县教委下发饶县教字[1998]09号文批复同意创办“上饶县私立龙翔书院”,法人代表:杨绍春,校址:新县城商业街南段一侧。

  经过几个月的紧张筹建工作,学校9月1日如期开学,并建有:教学楼一幢四层共12个教室,学生宿舍楼一幢五层共40间,占地7亩,建筑面积4030平方。

  8月24日,龙翔书院召开第一次行政会议,杨绍春董事长宣布校委会成员名单,校委会成员由:名誉校长:邓高铃,顾问兼教导主任:尹国箭(未到职),校长:杨肇兴,副校长:吴昭荣,总务主任:罗会培,小学部副主任:徐子清,文秘兼教导员:杨绍清等同志组成。决定各种会议召开时间,教师工资标准等事项。

  8月28日,龙翔书院召开第一次全体教职工大会,公布各年级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任课安排,宣布劳动纪律及工作要求。9月2日,龙翔书院开学时有10个教学班,学生465人(其中初中4个班206人,小学6个班259人),全校教职工总数63人(其中小学教师15人,中学教师8人,管理人员、职工、生活辅导员等40人)。

  9月19日,书院召开校委会,规范校风校纪,拟订学生“十不准”等规章制度。

  11月7日,书院召开全体教师会议,宣布开展教学常规检查,创办校报,并对校报的编辑、征稿工作作了布置。

  12月14日,书院召开校委会,研究元旦文艺汇演、评奖以及纪念品发放等项事宜。决定给予文艺汇演秀节目最高奖金1000元。

  12月24日,召开董事会扩大会,研究学生奖学金、助学金发放工作,召开家长会、以及如何狠抓教学质量,确保学生巩固率等事宜。